近日,欧洲委员会发布了照明产品ErP及能效标签法规的新草案,旨在取代现行ErP法规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法规EU 874/2012。新草案里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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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新草案要点

覆盖产品

1)光源(当LED模块无法拆卸时也是光源):

规定色度坐标范围内的x和y

每平方毫米投射发光表面积的光通量<500lm

光通量在60 lm到82000 lm之间

显色指数> 0

 2)独立控制装置

要求

1)能效

空载、待机、网络待机功率

满载Pon时光源的宣称功率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功率Ponmax

满载运行时的独立控制装置应满足最低能效要求

2)功能

光源应符合以下方面的功能要求:

显色指数

位移因子

流明维持率

存活率

颜色一致性

闪烁

频闪效应

3)流明维持/存活率的耐久性新测试方法

能效标签新草案要点

该草案规定新标签的实施日期是2021年9月1日,但在2021年5月1日起,供应商(本地制造商、进口商)需在产品数据库中注册产品信息,并提供新标签给零售商。2021年9月1起,零售商需要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更换新标签;除非自2021年9月1起不会有同型号产品投放市场,则根据EU2017/1369的要求,无需更换新标签,可销售至 2022年6月1日 。

能效等级:回归A到G等级。

标签设计(包括小包装)将在完成消费者调研后引入。

请注意:根据EU 2017/1369 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起,能效标签法规范围内产品必须在欧盟提供的特定数据库中注册。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销售的产品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上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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