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表明在欧洲经济区(EEA)内销售的产品符合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在EEA内设计制造或在EEA内销售和EEA以外销售的产品上也有CE标志。这使得CE标志在世界范围内甚至对不熟悉欧洲经济区的人来说都是可识别的。它类似于FCC在美国销售的电子设备上使用的一致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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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标志是制造商对产品符合适用的EC指令要求的声明

“CE”起源于1985年,是Conformite Europeenne的缩写,意为“欧洲的一致性”,但在相关立法中并没有这样的定义。CE标志是欧洲经济区(内部市场)自由市场化的标志。

CE标志自1985年以来以目前的形式存在,表明制造商或进口商声称符合适用于某一产品的欧盟相关法律,而不论该产品在何处生产。通过在产品上贴有CE标志,制造商有效地声明,在其唯一责任下,符合实现CE标志的所有法律要求,该标志允许产品在整个欧洲经济区自由移动和销售。

自我声明认证

根据产品的风险程度,制造商或授权代表会在产品上加上CE标记,以确保产品符合所有CE标记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种产品的风险很小,制造商可以通过发布符合性声明并将CE标记贴在自己的产品上对其进行自我声明认证。自我认证仅适用于使用风险很小的产品,根据产品“类别”,相关指令中明确了这一点。为了认证,制造商必须做以下几件事:

1. 调查产品是否需要CE标志。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产品的所有指令。例如电子电器产品可能要符合LVD,EMC,ROHS,RED等指令,建筑产品需要满足CPR法规,个人防护产品需满足PPE指令等等。

2. 根据产品类别(涉及的风险等级),从产品指令所要求的模块中选择合格评定程序。合格评定程序有几个模块,但只有少数涉及自我认证。这些程序中的大多数都需要一个“类型批准”和一个公告机构的生产符合性评估。认证的一般程序(模块)如下所示。一个产品通常需要多个过程(模块)来实现:

Module A -内部生产控制。

Module B - EC类型检查。

Module C -符合类型。

Module D -生产质量保证。

Module E -产品质量保证。

Module F -产品验证。

Module G -单元验证。

Module H -全面质量保证。

风险等级由每个设备的“类别”来定义。类别越高,风险越高。制造商在确定类别后,为取得CE认证,应就该产品的某一类别申请相关程序,或就较高类别的产品选择相关程序。制造商在确定产品类别的相关模块已经应用后,将贴上CE标志,并起草一份符合性声明。符合性声明包含产品描述、指令或应用的指令、每个指令的产品类别、选择的模块以及认证过程(模型)中涉及的公告机构的名称和公告号,例如NB 0001。

参与认证程序的公告机构是指已由成员国提名(根据认证程序)并已由欧洲委员会通知的组织。这些通知机构作为独立的检查组织,按照有关指示所述,执行有关模块中所列的程序。制造商可以选择欧盟任何成员国的任何通知机构(针对特定指令和相关模块的通知)。

CE认证的6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适用的指令或法规,欧盟有20多种法规指令

第一步是确定产品是否需要贴CE标志。并非所有产品均须附有CE标记,只有属于至少一项要求贴上CE标记的行业指示范围内的产品才可。现时有20多项行业产品指引要求CE标志涵盖但不限于电气设备、机器、医疗仪器、玩具、压力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无线装置及建筑产品等产品。

识别哪些指令可能适用,因为可能有多个指令,需要简单地阅读每个指令的范围,以确定哪些指令适用于产品(如“低压指令”2014/35/EU)。如果产品不属于任何部门指示的范围,则该产品不需要带有CE标志(事实上,也不应带有CE标志)。

第二步:确定该指令的适用规定

根据产品的分类和预期用途,每个指令都有略微不同的方法来证明符合性。每个指令都有一些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证明这些基本要求已得到满足的最佳方法是满足适用的“协调标准”的要求,该标准提供了符合基本要求的假设,尽管标准的使用通常是自愿的。统一标准可以通过搜索欧盟委员会网站上的“官方期刊Official Journal”或访问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与欧洲标准化组织共同建立的新方法网站来确定。

第三步:确定一条合适的整合路径

这个过程并不总是一个自我声明的过程,根据产品的指示和分类,有各种各样的“认证途径”来达到一致性。在大多数情况下,许多产品(如侵入式医疗设备、或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压力设备、升降机等)都对授权第三方(如“公告机构”)的参与有强制性要求。

认证途径多种多样,包括:

制造商对产品的评估。

制造商对产品的评估,并要求第三方对工厂生产控制FPC进行强制性审厂。

由第三方进行的评估(例如EC类型测试),要求由第三方进行强制性工厂生产控制审计。

第四步:产品符合性评价

当所有的要求都确定后,需要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这通常涉及评估或测试,并可包括评估产品是否符合第2步所确定的协调标准。

第五步:编写技术文档TCF

与产品或产品范围有关的技术文件,通常称为技术文件,需要编制。这些信息应涵盖与符合性有关的各个方面,并可能包括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制造的细节。

技术文件通常包括:

技术描述

图纸、电路图和照片

材料清单

使用的关键部件和材料的规格说明(如适用)和欧盟符合性声明

任何设计计算的细节

测试报告和/或评估

指令

欧盟合格声明

技术文件可以以任何格式提供(即纸张或电子文件),并必须在最后一个单位制造后保留至少10年,在大多数情况下存放于欧洲经济区(EEA)。

第六步:作出声明并贴上行政长官标记

当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确信其产品符合适用的指令Directive(s)时,必须填写欧盟符合性声明,或根据《机械指令》部分完成的机械,填写ECU公司注册声明。

《自我宣告》的要求略有不同,但至少包括: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详情(型号、说明及编号(如适用))

已实施的适用部门指示和标准一览表

声明该产品符合所有相关要求的声明

负责人的签名、姓名和职务

声明签署的日期

欧洲经济区内获授权代表的详情(如适用)

附加指示/标准的特定要求

在所有情况下,除了PPE指令之外,所有指令都可以在一个声明中声明。

一旦欧盟的符合性声明完成,最后一步是将CE标记贴在产品上。这样做之后,产品就符合了在EEA市场上合法贴上CE标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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