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防护口罩

  大家熟知的N95KN95FFP2等口罩型号,出自美国、中国、欧洲的普通防护口罩的标准,同时,我国还针对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发布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本章将针对这些普通防护口罩的标准,尤其是N95KN95FFP2代表的过滤效率进行详解。

3.1 国内标准情况

3.1.1 中国国家标准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KN95来自本标准。

1)标准来源

  本标准是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2)归口。更多本标准信息详见本文附录。

2)技术内容

  从适用范围来看,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的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典型的如口罩,其他专用环境(如缺氧环境、水下作业等)不适用

  从颗粒物定义来看,本标准界定了颗粒物的各种形态,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等,但并未针对颗粒物的大小进行界定。

  从过滤元件级别来看,可以分为过滤非油性颗粒物KN类和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的KP类,并且以此为标记,与CFR 42-84-1995的解释指南规定(详见后文描述)的NR/P类似。

  过滤元件类型

  面罩类别

  随弃式面罩

  可更换式半面罩

  全面罩

  KN

  KN90

  KN95

  KN100

  KN90

  KN95

  KN100

  KN95

  KN100

  KP

  KP90

  KP95

  KP100

  KP90

  KP95

  KP100

  KP95

  KP100

  从过滤效率来看,本标准与CFR 42-84-1995的解释指南规定的N系列口罩类似:

  过滤元件的类别和级别

  用氯化钠颗粒物检测

  用油类颗粒物检测

  KN90

  ≥90.0%

  不适用

  KN95

  ≥95.0%

  KN100

  ≥99.97%

  KP90

  不适用

  ≥90.0%

  KP95

  ≥95.0%

  KP100

  ≥99.97%

  此外,GB 2626-2006还有一般要求、外观检查、泄露性、呼吸阻力、呼气阀、死腔、视野、头带、连接和连接部件、镜片、气密性、可燃性、清洗和消毒、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包装等技术要求。

3)注意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即将作废,代替它的新版标准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已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1231日以《中国人民共和国2019年第17号国家标准公告》向全社会发布,并将于20207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目前,新标准的文本已经出版并作为强制性标准免费向全社会公开(本文最后附上本文相关标准的阅读和获取途径)。新标准补充了“空气动力学粒径”等七项术语,修改了部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但是对本文列举的分类和标记、过滤效率没有修改。

3.1.2 中国国家标准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PM2.5口罩来源于此标准

1)标准来源

  本标准是中国推荐性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使用,并不具备强制国标的强制性要求,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更多本标准信息详见本文附录。

2)技术内容

  从标准的适用范围来看,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在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下滤除颗粒物所佩带的防护性口罩,但不适用于医用等特殊行业。

  从术语和定义来看,本标准规定的颗粒物为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PM2.5),与本文中其他标准的颗粒物定义不尽相同。

  从过滤效率来看,可以将口罩分为:I级、II级、III级,对应的盐性介质过滤效率分别为99%95%90%

过滤效率分级

  I

  II

  III

  过滤效率/%

  盐性介质

  99

  95

  90

  油性介质

  99

  95

  80

  从防护效果分级来看,口罩的防护效果由高到低分为A级、B级、C级、D级,按照在不同空气污染环境下降低吸入的颗粒物(PM2.5)浓度至≤75μg/m3的能力来划分。

防护效果级别

  A

  B

  C

  D

  适用空气质量指数类别

  严重污染

  严重及以下污染

  重度及以下污染

  中度及以下污染

  各级防护效果的具体要求如下:

防护效果级别

  A

  B

  C

  D

  防护效果/%      

  90

  85

  75

  65

3.2 国际国外标准情况

3.2.1 针对CFR 42-84-1995的详细解释,由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发布并出版的《NIOSH Guide to the Selection and Use of Particulate Respirators》(NIOSH颗粒物防护口罩的选择和使用指南)

  N95的详细描述源自本指南。

1)标准来源

  美国联邦法规CFR是技术性法规,类似于我国的强制标准,CFR中指定的相关标准(或部分章节)和相关指南(或部分章节),即成为美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19956月,美国疾控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的国家职业安全和健康研究所(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NIOSH)更新修订了联邦法规CFR 42-84,即CFR42卷第84部分“公共卫生--84部分:呼吸保护设备的批准”《Public Health--Part84:approval of 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并被授权于19961月,发布并出版的“NIOSH颗粒物防护口罩的选择和使用指南”《NIOSH Guide to the Selection and Use of Particulate Respirators》,旨在解释新的CFR 42-84法规,因此,指南也作为美国联邦法规CFR的补充,成为美国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更多本指南信息详见本文附录。

2)技术内容

  指南详细描述了根据CFR 42-84认证的口罩按照过滤类别和等级进行分类,如下表所示:

  过滤的分类

  过滤效率 (%)

  测试粒子

  污染物类型

  N系列


  氯化钠

  固体和水基微粒(如:非油气溶胶)

  N100

  99.97



  N99

  99



  N95

  95



  R系列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任何

  R100

  99.97



  R99

  99



  R95

  95



  P系列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任何

  P100

  99.97



  P99

  99



  P95

  95



  其中:

  N (Not resistant to oil)代表不耐油,能阻隔的污染物类型是固体和水基微粒,测试时使用氯化钠。

  R(Resistant to oil)代表耐油,能阻隔所有类型的污染物,测试时使用DOPdioctyl phthalate),即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人工合成驱逐剂)

  P (oil Proof)代表防油,即效率稳定的耐油,阻隔的污染物与R类型相同,测试的最大负载不限。

  因此,N95代表针对固体和水基溶胶(不耐油)的过滤效率(从空气中去除的颗粒的百分比)不低于95%

3.2.2 欧洲标准EN 149-2001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 - Filtering half masks to protect against particles - Requirements testing marking(呼吸防护装置.颗粒防护用过滤半面罩.要求,检验和标记)》

  FFP系列源自此标准。

1)标准来源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是一个由34个欧洲国家的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的协会,是欧洲联盟(EU)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正式承认,负责制定欧洲自愿标准的三个标准化组织之一(另外两个是CENELECETSI)。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制定并发布的标准以EN开头,如本文涉及的EN 149-2001EN 14683-2019,在34个欧盟国家中实施,标准本身不具备强制性,但可能被欧盟各国的法律法规引用变成各国家内部的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

  更多本标准信息详见本文附录。

2)技术内容

  从适用范围来看,本标准规定了过滤半面罩作为呼吸保护装置的最低要求,目的是防止颗粒物,但是不适用于逃生目的。

  从术语和定义来看,本标准并未规定颗粒物的大小。

  从过滤效率的分类来看,EN 149-2001按照最大向内透过率将口罩分为三类:FFP1FFP2FFP3。按照非油性颗粒(氯化钠)和油性颗粒(石蜡)为实验对象,各型号最大透过率如下表所示

  分类

  试验气溶胶的最大透过率

  对应过滤效率

  氯化钠试验(非油性颗粒)

  最大值 %

  石蜡油试验(油性颗粒)

  最大值 %

  FFP1

  20

  20

  80%

  FFP2

  6

  6

  94%

  FFP3

  1

  1

  99%

3.2.3 日本标准JIS T 8151-2018Particulate respirators(颗粒呼吸器)》

1)标准来源

  日本工业标准委员会(JISC)是日本的国家标准化机构,其发布的JIS标准为日本国家标准,JIS T 8151-2018为日本国家标准。

2)技术内容

  从适用范围来看,本标准适用于在营业场所和其他可能因吸入所产生的微粒物质而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场所使用的微粒呼吸器。

  从过滤效率的分类来看,日本标准将口罩按照是否重复使用分为RL(可重复使用类型)和DL(不可重复使用类型),RLDL再根据过滤效率分别分成三个级别,具体如下表所示:

  分类


  类型符号

  过滤效率%

  DOP颗粒的实验

  氯化钠颗粒实验

  可重复使用型

  ≥99.9

  RL3

  RS3

  ≥95

  RL2

  RS2

  ≥80

  RL1

  RS1

  不可重复使用型

  ≥99.9

  DL3

  DS3

  ≥95

  DL2

  DS2

  ≥80

  DL1

  DS1

  其中,DOP颗粒为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ioctyl phthalate),即油性颗粒。

  同时,本标准针对过滤的颗粒的大小、浓度等进行了规定,如下表所示:

类别

  DOP粒子

  氯化钠颗粒

  浓度(mg/m3

  ≤100

  ≤50

  浓度平均值的波动范围

  ±15%

  ±15%

  粒度大小分布的中位数(μm

  0.150.25

  0.060.1

  粒度大小分布的几何标准差

  ≤1.6

  ≤1.8

  提供给呼吸器的量(mg

  200

  100

  可以看到,本日本标准过滤的颗粒物的粒度小于中国国家标准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规定的PM2.5,即小于等于2.5μm的颗粒物。

3.2.4 韩国标准KS M 6673-2008Dust respirators(防尘口罩)》

1)标准来源

  KS为韩国国家标准。

2)技术内容

  从适用范围来看,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地方吸入颗粒物而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危险时使用的防尘口罩(以下简称口罩)。本标准规定的口罩不应在周围氧气浓度低18%(常压下的体积)或存在可能有害地影响人体健康的气体,蒸气或挥发性烟雾的地方使用。

  从过滤效率来看,本标准将口罩分成可拆卸和面部过滤两种类型,根据过滤效率分别细分为三个级别,如下表所示

  种类

  等级

  氯化钠和石蜡油测试%

  可拆卸(可重复使用)

  经验值(最高级)

  ≥99.95

  1

  ≥94

  2

  ≥80

  面部过滤(不可重复使用)

  经验值(最高级)

  ≥99

  1

  ≥94

  2

  ≥80

3.2.5 澳大利亚标准AS/NZS 1716-2012Respiratory protective devices(呼吸防护设备)》

1)标准来源

  本标准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使用的国家标准。

2)技术内容

  从适用范围来看,本标准规定的呼吸防护设备目的是,根据不同类型和各种可能对呼吸有害的空气污染物防护程度,提供防护,以及在某种情况下,对于可能降低空气含氧量情况提供防护。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水下以及用于医疗目的的生命支持呼吸机用口罩。

  从过滤效率来看,其最大向内透过(TIL)效率如下表所示:

  呼吸器

  向内透过百分比

  测试平均值不高于

  没有人测试超过

  无源设备

  ——半面罩

  P1等级过滤

  22.0(过滤效率78%

  22.0(过滤效率78%

  P2等级过滤

  8.0(过滤效率92%

  8.0(过滤效率92%

  ——全面罩

  P3等级

  0.05(过滤效率99.95%

  0.05(过滤效率99.95%

  有源设备

  PART P1等级过滤

  5.0(过滤效率95%

  5.0(过滤效率95%

  PART P2等级过滤

  1.0(过滤效率99%

  1.0(过滤效率99%

  PART P3等级过滤

  0.05(过滤效率99.95%

  0.05(过滤效率99.95%

  有空气供给

  连续气流

  0.02(过滤效率99.98%

  0.05(过滤效率99.95%

  正压要求

  0.02(过滤效率99.98%

  0.05(过滤效率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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