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ilization test of fungi i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disinfection
《消毒技术规范》真菌杀灭试验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2.1.1.9 真菌杀灭试验—检测目的
在实验室内测定消毒剂杀灭悬液中或载体上真菌繁殖体或真菌孢子所需剂量,以验证对真菌及其孢子实用消毒剂量。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2.1.1.9 真菌杀灭试验—评价规定
(1) 产品监督检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指定的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重复试验 3 次 , 对白色念珠菌和黑曲霉菌各次试验的杀灭对数值均 ≥ 4.00,要求载体定量杀灭试验,各次试 验的杀灭对数值均 ≥3.00, 可判定该产品对真菌污染物消毒合格。
(2) 产品申报卫生许可检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指定的使用浓度和 3 个作用时间,重 复试验3次,要求悬液定量杀灭试验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浓度与*短作用时间,以及*短作用时间的1.5倍时,各次试验的杀灭对数值均应 ≥ 4.00,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浓度与*低作用时间的0.5倍时,允许杀灭对数值<4.00,可判为实验室试验该产品 对真菌污染物消毒的有效剂量。
用载体浸泡定量杀灭试验评价杀菌效果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浓度与*短作用时间,以及*短作用时间的1.5倍时,各次试验的杀灭对数值≥3.00,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浓度与*短作用时间的0.5倍时,允许杀灭对数值<3.00,可判为实验室试验 该产品对真菌污染物消毒的有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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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 JJ2022